解振华副主任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会议 暨《京都议定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 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主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政府对波兰政府为举办本次会议所作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中国代表团完全支持安提瓜和巴布达代表“77国集团+中国”所作的发言。 气候变化是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挑战,事关人类生存和各国发展,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努力、积极应对。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去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今年10月,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系统介绍了国家方案的实施情况。在此,我愿简单举几个数字: 一是2007年中国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66%,2008年1-9月又下降了3.46%;2006和2007年减少约3.35亿吨二氧化碳的排放。 二是淘汰落后产能,2007年淘汰小火电机组1438万千瓦,钢、铁产能8400万吨,水泥产能5200万吨,关闭小煤矿2322处。 三是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仅2007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就相当于少排放约5亿吨二氧化碳。 此外,中国为应对金融危机,两年将投资4万亿元人民币拉动内需,其中用于节能、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的投资占很大比重。 中国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合作,相继与发展中国家提出了有关资金、技术转让、适应和森林问题的倡议。上个月,中国与联合国在北京举办了“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通过了《北京宣言》,提出建立“涵盖技术开发与转让各阶段的全新的、创造性的国际合作机制”的倡议。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坚定不移。中国是人均GDP只有2000多美元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挑战。中国将继续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可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发展经济、保护全球气候的双赢。 当前,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正进入一个关键时期,本次会议是迈向哥本哈根的重要一站,我们所做出的决定将影响子孙后代的未来。在此,我愿提出以下三点主张: 一、坚持原则、维护共识。《公约》和《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和基本法律框架,只有坚持《公约》和《议定书》的原则,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公约》和《议定书》,沿着“巴厘路线图”所确定的双轨进程推进谈判,才能在哥本哈根达成公平、有效的成果。任何偏离、违背或重新解释《公约》、否定《京都议定书》或者将《公约》进程与《议定书》进程合二为一的行径都将是破坏性的,最终将导致哥本哈根会议一无所成。 二、脚踏实地、稳步推进。全面、有效和持续地实施《公约》和《议定书》、实现《公约》的最终目标是我们的“共同愿景”。我们应立足当前,脚踏实地将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转化为务实的行动。发达国家应率先减排,严格履行《议定书》所确定的第一承诺期减排目标,承诺到2020年至少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5-40%的中期目标;同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在发达国家的支持下,积极采取有效的减缓和适应措施。 三、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目前全球发生了金融危机,与金融危机相比,气候变化则是更为长期和严峻的挑战,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不能动摇、行动不能松懈、力度不能减弱。我们应将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作为化解金融危机的重要手段,化挑战为机遇,努力做到既保护气候又促进发展。 各位同事! 中国代表团将与各方一道,本着建设性和真诚合作的精神,为本次会议的成功、为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果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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